【新聞快遞】
為解決已延宕七年的台新銀行與彰化銀行之合併案,台新金控董事會2月21日提案,將旗下的台新銀行併入彰化銀行,成為台新銀行消滅、彰化銀行為存續銀行。
由於外界對台新金控「以小吃大」頗有意見,台新金控於是在農曆年前提案,一改過去由台新銀行併彰化銀行的思維模式,改由台新銀行併入彰化銀行,此意味著台新銀行將消滅,被視為達成合併目標的最大讓步。
台新金控成為彰化銀行的最大股東已七年,但是兩家銀行卻遲遲未能達成合併的最終目標。台新金控在考量ECFA簽署後,兩岸金融交流快速發展,整併後將可發揮提高競爭力之效果,因此,台新金控董事會通過兩項議案,一是建議彰化銀行大股東財政部支持此合併議案,二是將函請台新銀行及彰化銀行兩家子公司,研究啟動該程序,台新金控也會盡全力與主管機關進行溝通。
但是台新金控的提案,隨即遭彰化銀行大股東財政部反對。財政部發出嚴厲聲明,強調彰化銀行為百年老銀行,若台新金控強行進行非合意併購,形式上雖是台新銀行併入彰化銀行,但實質上仍由台新銀行主導彰化銀行,恐損及彰化銀行的廣大客戶、眾多股東及員工權益。
企業併購法則以及金融控股公司間非合意併購的法律問題均有再深入探討之必要性。
【月旦系列文章】
1.王文宇,非合意併購的政策與法制——以強制收購與防禦措施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125期,2005年10月,155-175頁。
2.王文宇,從股權結構論公司治理法制,月旦民商法雜誌,10期,2005年12月,5-24頁。
3.劉紹樑,強化企業併購法則,月旦法學雜誌,128期,2006年1月,5-25頁。
4 .李禮仲,金融控股公司間非合意併購問題法律之研究,月旦法學雜誌,128期,2006年1月,37-52頁。
5.廖大穎,證交法系列講座:第四講-證券市場與企業併購的秩序,月旦法學教室,113期,2012年3月,55-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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